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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税局、淄博市地税局车船税相关政策在线访谈
日期: 2016年11月16日 15:00-17:00 字体:【

  访谈主题:
  访谈时间:
2016年11月16日 15:00-17:00
  访谈嘉宾: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淄博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一科科长 龚德志
 

 

  访谈文字实录:

  [主持人 山东地税]
  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访谈!
  [2016-11-16 15:14:01]
  [主持人 山东地税]
  尊敬的纳税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大家登录bt365国际版门户网站,参与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和淄博市地税局联合举办的“在线访谈”活动。
  [2016-11-16 15:16:09]
  [主持人 山东地税]
  今天的“在线访谈”想和大家谈谈关于车船税的一些常见问题。
  [2016-11-16 15:17:23]
  [主持人 山东地税]
  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了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毕丽辉科长和淄博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一科龚德志科长担任这次访谈的嘉宾和网友进行交流。欢迎两位参加本期在线访谈
  [2016-11-16 15:18:04]
  [主持人 山东地税]
  毕科长,既然今天聊的是车船税的话题,首先让我们先介绍一下车船税的相关知识。那先请您为网友介绍一下什么是车船税。
  [2016-11-16 15:20:52]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主持人好!
  [2016-11-16 15:22:06]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车船税是依照法律规定、对在我国境内的车辆、船舶,按照规定的税目、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2016-11-16 15:25:34]
  [主持人 山东地税]
  请毕科长介绍一下车船税的详细规定和要求吧
  [2016-11-16 15:26:46]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车船税在我国已经征收多年。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原政务院就颁布了《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开征车船使用税,但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仍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
  [2016-11-16 15:28:24]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2006年12月,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对包括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在内的各类纳税人统一征收车船税。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2016-11-16 15:29:23]
  [主持人 山东地税]
  龚科长,谁是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
  [2016-11-16 15:30:16]
  [淄博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一科科长 龚德志]
  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是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其中,所有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权或者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上述单位,包括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上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016-11-16 15:32:00]
  [主持人 山东地税]
  那么,谁是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2016-11-16 15:33:38]
  [淄博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一科科长 龚德志]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按照规定的税目税额代收车船税,并在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
  [2016-11-16 15:35:33]
  [淄博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一科科长 龚德志]
  由保险机构在办理机动车交强险业务时代收代缴机动车的车船税,可以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船税,节约征纳双方的成本,实现车辆车船税的源泉控管。
  [2016-11-16 15:37:38]
  [主持人 山东地税]
  请问毕科长,哪些车船需要缴纳车船税?
  [2016-11-16 15:38:54]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是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所列的车辆、船舶,包括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也包括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016-11-16 15:41:31]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上述机动车辆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包括客车、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拖拉机不需要缴纳车船税。
  [2016-11-16 15:43:39]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船舶,是指各类机动、非机动船舶以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但是船舶上装备的救生艇筏和长度小于5米的艇筏除外。其中,机动船舶是指用机器推进的船舶;拖船是指专门用于拖(推)动运输船舶的专业作业船舶;非机动驳船,是指在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驳船的非机动船舶;游艇是指具备内置机械推进动力装置,长度在90米以下,主要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水上体育运动等活动,并应当具有船舶检验证书和适航证书的船舶。
  [2016-11-16 15:46:22]
  [主持人 山东地税]
  车船税纳税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
  [2016-11-16 15:50:03]
  [淄博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一科科长 龚德志]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2016-11-16 15:51:43]
  [淄博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一科科长 龚德志]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应当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2016-11-16 15:53:11]
  [主持人 山东地税]
  好的,那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网友们都提了些什么问题。
  [2016-11-16 15:55:45]
  [主持人 山东地税]
  这个问题,请龚德志科长回答一下
  [2016-11-16 16:06:58]
  [淄博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一科科长 龚德志]
  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2016-11-16 16:08:15]
  [主持人 山东地税]
  毕科长,目前通过保险公司扣缴车船税的比较多,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吧
  [2016-11-16 16:16:28]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除按规定不需要出具减免税证明的减税或者免税车辆外,纳税人无法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保险机构在销售机动车交强险时一律按照保险机构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代收代缴车船税。
  [2016-11-16 16:19:02]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保险机构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
  [2016-11-16 16:21:36]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纳税人不能提供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且拒绝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2016-11-16 16:23:03]
  [主持人 山东地税]
  如何确定车船税的计税标准?请龚科长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2016-11-16 16:25:27]
  [淄博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一科科长 龚德志]
  车船税法及实施条例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
  [2016-11-16 16:28:57]
  [淄博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一科科长 龚德志]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
  [2016-11-16 16:34:30]
  [淄博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一科科长 龚德志]
  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2016-11-16 16:35:51]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2、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含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下同),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2016-11-16 16:52:19]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1. 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2016-11-16 16:54:12]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2. 纯电动续驶里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见财税(2015)51号文件附件3
  [2016-11-16 16:58:52]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3. 使用除铅酸电池以外的动力电池;
  [2016-11-16 16:59:11]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4.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计电能消耗)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含轻型、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2016-11-16 17:00:26]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5. 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具体标准见财税(2015)51号文件附件3。
  [2016-11-16 17:02:43]
  [主持人 山东地税]
  由于时间的关系,一些网友提出的问题不能一一解答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同时提醒您,如果此后发生政策变动,请按照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2016-11-16 17:04:32]
  [山东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科长 毕丽辉]
  感谢广大网友对地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再见!
  [2016-11-16 17:05:32]
  [淄博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一科科长 龚德志]
  再见
  [2016-11-16 17:06:09]
  [主持人 山东地税]
  本期活动到此结束!谢谢您的参与!再见!
  [2016-11-16 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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