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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地税局四项措施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文章来源: 临沂郯城县地税局 2016 - 12 - 13 字体:【

  一是分类实施,认真落实。按照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不同,把小型微利企业分为查账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定期定额征收三种形式,分类实施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掌握符合享受条件的小微企业户数、减免额度、所属行业等信息,对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纳税人逐户核实,及时跟进其生产经营状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同时组织各部门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提高业务技能,确保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优化服务,后续监控。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行小微企业网上办税,使小微企业实现“居家办税”,减少往来办税服务厅次数,有效促进便民办税。同时,利用信息技术帮助小微企业自动计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在优化纳税服务的同时,注重加强后续监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关注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及时掌握执行效果及优惠减免面,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对未及时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开展提醒服务,确保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优惠全覆盖。
  三是加强检查,严格审核。进一步加强税收专项检查,对已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加强和落实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对纳税人采取虚假申报骗取税收优惠以及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而擅自享受税收优惠等行为依法查处,切实维护税收政策的严肃性。
  四是责任到人,强化考核。落实管理责任,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对不认真组织干部学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中消极懈怠、不及时上报小微企业统计台账数据或者上报的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的,将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把此项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作为部门和个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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