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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税局、枣庄市地税局“金税三期”换版后热点问题在线访谈
日期: 2016年12月1日 14:30-16:30 字体:【

枣庄市地税局访谈现场

山东省地税局访谈现场

 

  访谈主题:“金税三期”换版后热点问题在线访谈
  访谈时间:2016年12月1日 14:30-16:30
  访谈嘉宾:
  山东省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主任科员 栾亦木
  枣庄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副主任 韩大鹏
  枣庄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科科员  燕 杰
 

 

  文字实录:
  [主持人 山东地税]
  各位纳税人、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来到在线访谈直播室。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山东省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科长栾亦木,枣庄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副主任韩大鹏,枣庄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科科员燕杰,就当前大家比较关注的“金税三期”换版后相关问题进行在线交流。
  [2016-12-01 14:45:29]
  [枣庄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副主任 韩大鹏]
  大家好,我是枣庄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韩大鹏。今天我们枣庄市局联合省局纳税服务中心开展这次在线访谈栏目,目的是就“金税三期”换版过程中大家比较关注的软件操作、网上申报等问题进行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欢迎各位网友就所关注的问题踊跃提问。
  [2016-12-01 14:59:29]
  [bt365国际版纳税服务中心科长 栾亦木]
  主持人好,大家好!我是山东省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栾亦木,很高兴能与广大网友和纳税人朋友一起探讨“金税三期”换版的相关问题,希望通过这次交流,能为大家的具体操作有所帮助。
  [2016-12-01 15:08:50]
  [枣庄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科科员 燕杰]
  大家好!我是枣庄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科的燕杰。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大家多提问。
  [2016-12-01 15:11:01]
  [主持人 山东地税]
  好的,下面我们请各位嘉宾就“金税三期”换版的相关问题给大家解读一下。首先有请栾科长吧,换版以后,山东省纳税人新的网上办税地址、使用什么浏览器这些基础问题,请您为大家先解释一下吧。
  您能不能简单为我们介绍一下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的一些基本情况?
  [2016-12-01 15:11:56]
  [bt365国际版纳税服务中心科长 栾亦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安排,自2016年1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时,将使用新的申报软件——“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该软件由税务总局统一研发,融入了现行的税收政策和申报流程,实现了自动计税、申报校验、查询统计和自助学习等功能,便于扣缴义务人使用操作和防范税收风险。该系统是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的主要依托,也是规范扣缴单位申报纳税行为的有效手段,对于提高扣缴明细申报数据质量,强化个人所得税后续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016-12-01 15:14:23]
  [主持人 山东地税]
  对于新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如何操作,相信也是广大纳税人比较关注的问题,请燕杰同志简要介绍一下。
  [2016-12-01 15:15:05]
  [枣庄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科科员 燕杰]
  第一步:下载安装:按税务部门提供的下载方式下载软件。
  第二步:初始化设置:安装完毕后,点击“立即体验”按钮,输入纳税识别号、获取办税信息、备案办税人员信息、设置登录密码。
  第三步:填写人员基础信息:启动软件进入主页面,点击左侧“人员登记”功能,通过添加或导入模板方式,填写纳税人姓名、证照号码、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第四步: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点击主页面左侧“报表填写”功能,选择适用的报表,通过添加或导入模板方式,填写收入额、扣除额及减除额等信息,自动计算出税款。
  第五步:报送申报表:点击主页面左侧“申报表报送”功能后,顺次点击“发送报表”及“获取反馈”按钮,完成申报表报送。
  第六步:缴纳税款:签定“三方”协议的用户,点击主页面左侧“网上缴款”及其下方的“税款缴纳”功能,再点击“立即缴款”按钮,按照提示缴纳税款。未签定“三方”协议的用户,则需要到办税服务厅缴纳税款。
  [2016-12-01 15:19:52]
  [主持人 山东地税]
  刚才有位网友提了一个问题“我是一名企业会计,请问申报附加税费时,在“通用申报”里没有附加税费的申报表也就是说,附加税费的申报并不是在通用申报里面,而是有单独的申报选项。
  [2016-12-01 15:20:56]
  [主持人 山东地税]
  纳税人如何填写申报表?请韩主任给这位网友解释好吗?
  [2016-12-01 15:22:50]
  [枣庄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副主任 韩大鹏]
  好的,首先点击主页面左侧“报表填写”功能,选择需要填写的报表,通过添加或导入模板方式,填写收入 额、扣除及减除额等收入信息,一般情况下系统自动计算出税款。具体操作是,进入“报表填写”模块后,单击表单名称或者点击右侧的“填写”按钮,顺次操作。(默认显示正常工资薪金收入、外籍人员正常工资薪金收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劳务报酬四张报表,其他报表可通过管理表单勾选,需要填写的报表会增加到页面中。)]
  填写方式共分三种:
  一是标准模板导入(适用于纳税数据较多的情况):通过下载系统提供的标准模板和导入功能,可以批量生成当月申报数据。本系统对所有报表提供了从Excel模板导入报表数据的功能,使用本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填写报表信息,然后将Excel文件导入到本系统中。操作步骤同人员信息表。
  二是生成零工资记录,用户手工修改(适用于纳税数据少的情况):先为人员登记中的所有雇员生成零工资,再根据实际情况手工修改。
  三是复制历史数据(适用于本月申报数据与历史申报数据变化小的情况):在有历史数据的情况下,选择复制往月工资明细直接生成当月申报数据。
  需要说明的是:除正常工资薪金报表外,其他申报表一般只有标准模版导入方式,按照第一种方式导入即可。
  申报表填写之后,根据需要可进行添加、修改、删除、导出、打印、展开查询条件、高级等操作。 
  [2016-12-01 15:25:54]
  [主持人 山东地税]
  有位网友问到“申报密码忘记怎么办?” 请韩主任给这位网友继续解释好吗?
  [2016-12-01 15:26:30]
  [枣庄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副主任 韩大鹏]
  好的,为了保护您的信息安全,申报强制设置申报密码,首次申报需要修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识别号后六位。如果您不小心忘记了申报密码,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办税服务厅给您发送新密码。
  [2016-12-01 15:33:50]
  [枣庄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科科员 燕杰]
  如果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中有减免税款的情况(残疾、孤老、烈属,自然灾害等减免事项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核准),在正常填写申报表的同时,需要填写“减免事项附表”,否则无法进行申报。具体是选中一条具有减免税额的记录,点击“编辑”,输入减免税信息。
  [2016-12-01 15:40:55]
  [主持人 山东地税]
  当前,随着枣庄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员流动性的增强,尤其是枣庄重点高中、初中学校周边的小区,个人出租住房逐渐成为一个社会普遍现象。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个人出租住房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这5个税种。
  那么,请问省局纳税服务中心栾亦木科长,个人出租住房产生的税款是怎么计算的呢?
  [2016-12-01 15:41:12]
  [bt365国际版纳税服务中心科长 栾亦木]
  好的,我来为大家作一一说明。
  首先是房屋租赁月收入(不含税)未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超过3万元的应依法征收增值税等税种:分两种情况:
  一是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016-12-01 16:01:42]
  [bt365国际版纳税服务中心科长 栾亦木]
  二是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出租非住房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016-12-01 16:02:42]
  [bt365国际版纳税服务中心科长 栾亦木]
  这里还要提到,如果是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的就不享受不含税租金收入3万元以下免税的税收优惠。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话,那么还必须随着增值税附加征收城建税、教育附件等附加税种,当然,附加税种的税负都很轻,税额不多。
  第二,是房产税:
  个人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2016-12-01 16:03:05]
  [bt365国际版纳税服务中心科长 栾亦木]
  第三,是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需要按照土地等级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四,是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照财产租赁合同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第五,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6-12-01 16:03:34]
  [主持人 山东地税]
  有网友“赵磊”提问到“请问个人门市房对外出租需缴纳什么税?税率多少?”请韩主任回答一下。
  [2016-12-01 16:03:44]
  [枣庄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副主任 韩大鹏]
  好的!个人出租门市需要缴纳的税款包括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1、增值税: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房产税: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3、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土地等级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印花税:按照财产租赁合同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016-12-01 16:06:54]
  [主持人 山东地税]
  网友对个人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如何缴纳契税也很关注,请您解读一下。请燕杰同志简要介绍一下。
  [2016-12-01 16:07:31]
  [枣庄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科科员 燕杰]
  好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2016-12-01 16:08:20]
  [主持人 山东地税]
  目前民政部门已不再出具单身证明,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如何证明自已的婚姻情况?
  [2016-12-01 16:09:15]
  [主持人 山东地税]
  现在大家还比较关心个人转让住房的所得如何免征个人所得税? 请栾科长给大家解释解释?
  [2016-12-01 16:12:07]
  [bt365国际版纳税服务中心科长 栾亦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文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7〕33号规定: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产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房产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同时“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房。
  [2016-12-01 16:13:25]
  [主持人 山东地税]
  有网友问到甲方出租房屋,承诺乙方半年免收租金,免租期间房产税该由谁缴纳? 栾科长?
  [2016-12-01 16:15:12]
  [bt365国际版纳税服务中心科长 栾亦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2016-12-01 16:15:20]
  [主持人 山东地税]
  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它里面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是如何规定的呢?请燕杰同志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
  [2016-12-01 16:16:54]
  [枣庄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科科员 燕杰]
  好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税制度,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共11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
  [2016-12-01 16:17:32]
  [主持人 山东地税]
  请韩主任给大家介绍下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及征管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2016-12-01 16:17:59]
  [枣庄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副主任 韩大鹏]
  根据应税所得项目的不同特点和征收管理的要求,我国个人所得税设置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如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016-12-01 16:19:35]
  [枣庄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副主任 韩大鹏]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两种征管方式。不同项目采取不同的征管方式,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方式;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采取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方式。此外,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以及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人,也应按税法规定进行自行申报。
  [2016-12-01 16:20:21]
  [bt365国际版纳税服务中心科长 栾亦木]
  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以每次转让房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乘以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包括所出售房屋的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以及有关的合理费用,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从转让收入中扣除。个人转让房产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有权核定其转让收入。根据财税[2016]43号文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在个人转让住房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如果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税务机关可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016-12-01 16:21:59]
  [主持人 山东地税]
  韩主任,目前,国家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请问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有哪些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6-12-01 16:22:15]
  [枣庄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副主任 韩大鹏]
  根据财税[2015]116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有关规定计算确定应纳税额。股权奖励的计税价格参照获得股权时的公平市场价格确定。根据财税[2015]41号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6-12-01 16:23:24]
  [主持人 山东地税]
  去年我工作业绩比较突出,最近单位为了表扬我,发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有的同事说,你也别太高兴,还得缴个人所得税。我想请教燕杰同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6-12-01 16:24:01]
  [枣庄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科科员 燕杰]
  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实物所得,如住房、电脑、汽车等,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购买住房、电脑、汽车的实际支出金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个人参加单位组织的免费旅游以及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其雇主处取得的折扣或补贴等,也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6-12-01 16:24:22]
  [主持人 山东地税]
  由于时间的关系,一些网友提出的问题不能一一解答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同时提醒您,如果此后发生政策变动,请按照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2016-12-01 16:24:44]
  [主持人 山东地税]
  本期活动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再见!
  [2016-12-01 16: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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