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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国地税“三统一”联合税收风险管理
文章来源: 泰安市地方税务局 2016 - 12 - 22 字体:【

  一、统一谋划,联合制定税收风险管理计划。明确风险管理合作内容共六项,共同构建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风险管理办法。措施上细化风险管理各流程步骤,更加注重基层应对部门合作事项的指导,形成合力,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职责上分解合作内容,在操作流程、涉税信息的传递上,进一步明晰职责,夯实基础,提高可操作性。
  二、统一流程,联合监督和管控风险管理。联合印发《泰安市国地税风险管理合作实施细则》,对税收风险管理的全流程,包括:分析、识别、排序、应对、反馈等环节用制度进行规范。建立市区两级风险管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指导管理风险分析、应对。实现对联合风险应对全流程的有效管控。国地税联合搜集有关风险管理意见、建议,持续总结、改进,实现工作流、数据流的紧密衔接,实现国地税风险管理全流程完整对接,运行顺畅。
  三、统一步调,联合推进税收风险应对。一是市区两级协同风险分析,提高分析准确性。市局统一数据处理运用,形成全市高风险纳税人清单,区局根据管征实际和经验,进一步细化指标,二次筛选确定协同应对对象,风险分析准确性大幅提高。二是整合国地税资源,组成联合风险应对团队,协同开展风险应对。各基层局针对每一个应对对象,组成联合风险应对小组,统一进户执法,统一调查取证,加强信息共享,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减少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影响。三是统一签订税收遵从协议。选择税务风险内控制度较为完善、税法遵从度较高的大企业,联合国税局签订《税收遵从协议》,引导和约束税企双方共同信守承诺,规范执法行为,防范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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