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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税局、泰安市地税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相关政策在线访谈
日期: 2016年12月9日9:30-11:30 字体:【

泰安市地税局访谈现场

山东省地税局访谈现场


  访谈主题: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相关政策在线访谈
  访谈时间:2016年12月9日9:30—11:30
 

  访谈嘉宾:
  山东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主任科员 潘杰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文字实录:
  [主持人 山东地税]
  尊敬的各位纳税人、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欢迎走进山东地税在线访谈直播室。
  [2016-12-09 09:40:40]
  [主持人 山东地税]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山东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潘杰科长、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彭昆科长做客访谈现场,与广大网友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相关问题在线交流。
  [2016-12-09 09:42:12]
  [主持人 山东地税]
  欢迎纳税人朋友和广大网友积极参与,欢迎两位嘉宾!
  [2016-12-09 09:43:38]
  [山东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主任科员 潘杰]
  大家好!很高兴通过在线访谈直播室与各位纳税人和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2016-12-09 09:44:56]
  [山东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主任科员 潘杰]
  今天,我们主要对十二月一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同时针对纳税人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以及纳税人比较关注的内容进行解答。
  [2016-12-09 09:47:39]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大家好!欢迎各位网友就所关心的问题踊跃提问,希望通过这次交流,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12-09 09:49:40]
  [主持人 山东地税]
  潘科长,在访谈开始前,能不能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本次个体工商户" 两证整合"改革的基本情况?
  [2016-12-09 09:51:37]
  [山东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主任科员 潘杰]
  好的。
  [2016-12-09 09:52:32]
  [山东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主任科员 潘杰]
  此次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是在前期"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基础上向个体工商户的延伸,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新举措,也是今年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简单来说就是将原来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核发加载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领取统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通过"两证整合"可以进一步推进"一证一码"改革,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不仅在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便捷纳税人,节约办税资源提高办税效率方面有着积极意义,也为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还是践行简政放权工作理念的体现。
  [2016-12-09 09:56:43]
  [主持人 山东地税]
  能否为各位网友介绍下现阶段推动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哪些重要意义?
  [2016-12-09 10:00:18]
  [山东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主任科员 潘杰]
  个体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作为我国公民从事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主体形式,对推动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就业创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面推行"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在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的同时,有利于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增强市场经济活力。在行政管理上,还可以有效推动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的登记信息实时共享,提升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效能,对于落实简政放权政策,构建服务型政府,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6-12-09 10:04:18]
  [主持人 山东地税]
  请问彭科长,何时开展"两证整合"工作呢?
  [2016-12-09 10:06:38]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依照《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工商个字〔2016〕16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延伸,我省从201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两证整合"工作,现泰安范围的各办税服务厅和联合办税政务大厅均已启动"两证整合"工作,目前运行顺利。
  [2016-12-09 10:08:58]
  [主持人 山东地税]
  本次改革,全部个体工商业户都需要换证吗?主要针对的对象是那些纳税人呢?
  [2016-12-09 10:12:11]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这是已办证个体工商户十分关心的问题,对此特别要说明一下,不是所有的个体工商户都要重新办理"两证整合"证照,只是2016年12月后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才实行"两证整合"登记模式,领取"两证整合"登记证照。
  两证整合不设过渡期。对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时,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各地可以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通过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立与原管理代码的映射关系;对2016年12月1日以前已设立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工商信息变更之前,继续使用原有的20位纳税人识别号。确保充分尊重广大个体经营者的意愿,并不组织对"两证整合"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强制换照。
  [2016-12-09 10:15:41]
  [网友 泰山人家]"两证整合"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016-12-09 10:18:14]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刚才已经说过,"两证整合"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不强制要求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2016-12-09 10:21:42]
  [主持人 山东地税]
  潘科长我想问一下,两证整合实施具体能为群众带来哪些直观的便利?
  [2016-12-09 10:23:46]
  [山东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主任科员 潘杰]
  一是为广大个体工商户节省登记时间。无需单独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只需办理"统一代码"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即可,减少个体工商业户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二是为个体工商业户节约登记成本。原来登记要分别向工商、国地税报送资料,现在只需准备一套登记资料,就可通过信息共享实现轻松办证;三是办事更方便。由于"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全覆盖性的特征,到相关部门办事只带工商营业执照即可,不再需带一摞证照办事,优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
  [2016-12-09 10:27:24]
  [主持人 山东地税]
  本次改革首先从办证流程上大大方便了纳税人,但改革牵扯到多部门合作,我市地税局采取了哪些举措确保政策顺利落地,确保广大的办税人能及时地享受到该项政策呢?
  [2016-12-09 10:30:47]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为切实将"两证整合"工作做好、落到实处,省局、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我们市局党组书记郝玲局长亲自挂帅成立了"两证整合"改革领导小组,并由分管征管工作的李西坤副局长带领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纳税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成立工作办公室,全面统筹调度全市的"两证整合"工作;同时在总结去年"三证合一"工作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先期对全市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户数、每月平均新办个体登记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翔实的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和我市实际制定了以便捷高效、规范统一为原则、以办税人的办事体验优化为目标的工作实施方案,为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作的启动和实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2016-12-09 10:33:42]
  [网友 石敢当]"两证整合"后,个体工商户办理开业登记有什么变化? [2016-12-09 10:35:55]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12月1日新政实施后,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时,只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个体工商户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携带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
  [2016-12-09 10:38:55]
  [网友 游客]"两证整合"后,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换照)登记有什么变化? [2016-12-09 10:41:00]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或申请换照,只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换照)登记,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换照)登记。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尽快到税务机关办理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涉税业务(如变更三方协议等)。个体工商户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失效。
  [2016-12-09 10:44:06]
  [网友 金桥服装]"两证整合"后,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有什么变化? [2016-12-09 10:47:28]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同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程序一致:先填写《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表》,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受理税务机关清税完毕后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纳税人持《清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2016-12-09 10:49:29]
  [网友 老张铝合金]"两证整合"后,被税务机关公告认定为非正常户的个体工商户怎么办? [2016-12-09 10:52:35]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被税务机关公告认定为非正常状态的纳税人在以后的申报、代开发票等业务中都会受到限制,请纳税人一定要认真履行各项纳税义务及时办理非正常状态的解除。
  [2016-12-09 10:55:46]
  [网友 纳税人之家]"两证整合"的实施范围是哪些? [2016-12-09 11:00:07]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两证整合"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全部个体工商户,包括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台湾农民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2016-12-09 11:02:02]
  [网友 强子烤肉]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16-12-09 11:03:48]
  [主持人 山东地税]
  先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并不是纳税识别号,近期有很多纳税人特别是三证合一后的纳税人咨询添加社会信用代码的问题,就是误认为社会信用代码就是纳税识别号造成的。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代码设计为18位,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9表示工商部门;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2表示个体工商户;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四部分(第9—17位)为主体识别码;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2016-12-09 11:06:58]
  [网友 永昌商贸]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是否还需要在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 [2016-12-09 11:08:28]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实行"两证整合"后,新办个体工商户不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但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信息确认(即税务信息补录),接受税务管理。
  [2016-12-09 11:11:03]
  [网友 岱宗青松]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是否还需要到税务机关报到,应该什么时候去报到? [2016-12-09 11:11:00]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不需要。但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信息确认(即税务信息补录),接受税务管理。
  [2016-12-09 11:13:08]
  [网友 顶尊车饰]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应该到哪个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 [2016-12-09 11:12:37]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实行"两证整合"后,新办个体工商户发生纳税义务后,应持"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到生产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如在办理涉税事宜时遇到困难和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12366。
  [2016-12-09 11:14:35]
  [网友 康健健身中心]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长期未到税务机关报到是否会被税务机关处罚? [2016-12-09 11:13:23]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实行"两证整合"后,新办个体工商户在发生生产经营活动等相关涉税行为后,应及时到税务机关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对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原则上不超过一个纳税年度),一直未到税务机关报到的个体工商户,将被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中列入风险管理范围。若核实已发生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将按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及时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2016-12-09 11:18:44]
  [网友 尚品鲜果]实施"两证整合"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原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2016-12-09 11:15:45]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暂未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原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但个体工商户相关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换发"两证整合"的营业执照,实现证件更换。
  [2016-12-09 11:19:37]
  [网友 飞翔]个体工商户换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时是否需要收缴原税务登记证? [2016-12-09 11:19:34]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个体工商户换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时,无需收缴原税务登记证,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相关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原税务登记证自动失效。
  [2016-12-09 11:20:30]
  [网友 启航通讯]"两证整合"后个体工商户应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2016-12-09 11:21:28]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两证整合"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对已接受税务管理的"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其国、地税任意一方主管税务机关通过获取工商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有关表单信息,同时在金税三期国地税互通模块将信息同步至另一方税务机关,两家同时维护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相关登记信息,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无需再到国地税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016-12-09 11:23:22]
  [网友 图图户外]"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时是否要先到税务机关申报清税? [2016-12-09 11:22:42]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对。已接受税务管理的"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先到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清税申报,由税务机关开具《清税证明》。未"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仍按原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2016-12-09 11:24:55]
  [网友 绿洲精品装饰]税务机关开具《清税证明》后,"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应在多少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2016-12-09 11:23:43]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应在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前,先到税务部门进行税款清算注销,并取得《清税证明》提交注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开具超过30天仍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的"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将被其主管税务机关纳入税收风险管理。
  [2016-12-09 11:25:52]
  [网友 一条路走到黑]新办及变更发放的证件是否收费? [2016-12-09 11:25:05]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两证整合"涉及的新办及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
  [2016-12-09 11:26:55]
  [网友 优格宠物生活馆]"两证整合"、"五证合一"后,未换发的证照可以使用到什么时候? [2016-12-09 11:25:58]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此项工作并没设定过渡期,所以暂未办理"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2016-12-09 11:27:55]
  [网友 茶小仙]"两证整合"营业执照的社会认可问题? [2016-12-09 11:26:43]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税务总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工商个字〔2016〕167号)和《bt365国际版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 的意见》(鲁地税函〔2016〕105号)都明确要求:"两证整合"改革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原工商营业执照和原税务登记证的效力。
  [2016-12-09 11:29:04]
  [主持人 山东地税]
  由于时间关系,一些网友提出的问题不能一一解答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016-12-09 11:29:39]
  [山东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主任科员 潘杰]
  感谢大家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12-09 11:30:06]
  [泰安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彭昆]
  谢谢大家的踊跃参与,希望各位继续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见。
  [2016-12-09 11:30:36]
  [主持人 山东地税]
  本期活动到此结束!谢谢您的参与!再见!
  [2016-12-09 11: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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