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传辅导,确保小型微利企业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内外部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大厅、办税公开栏及报纸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告知每一位纳税人,使纳税人明确办理减免税的受理范围、受理时间、受理程序、受理资料及双方责任。各税收管理员主动和金三系统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小微企业联系,督促小微企业及时按规定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二是强化政策执行,确保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做好事前管理。加强基层税务人员减免税政策的学习辅导与培训,各级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中建立税收优惠台账,保证各项优惠有据可查,信息齐备;抓好事中管理。对每户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的基本状况、经营项目、经营方式、财务核算等进行实地核查;强化事后管理。汇算清缴结束后,提取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对涉及减免税企业进行清理检查,并完善后续管理项目管理台账的登记,实行动态监控。
三是强化纳税服务,大力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简化办税流程,全面落实纳税服务承诺制,实行限期、限时、即时服务;对纳税人办理各项税收优惠备案时要求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一次性明确告知,并在对外公开承诺时间内办结;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确保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对已享受减免税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台账管理,到期及时提醒恢复纳税或继续享受,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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