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地税局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为税收工作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2017-05-05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省局有关开展公职律师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税务干部队伍依法办税能力,烟台市地税局通过开展建机制、组队伍、抓培养、重实践等系列工作,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方面实现不断进步。
  一是建立机制,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制度 。按照省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先后成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制定了《烟台市地税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实施方案》,在对系统内具有律师资格或司法考试资格人员的人数、现工作岗位、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将全系统有律师资格或司法考试资格人员的16人列入备选公职律师团队,壮大了备选公职律师队伍。先后制定了烟台市地税局《公职律师学习交流制度》、《公职律师法律服务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建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文书交接单》、《公职律师办公室业务办理台账》等5套单证及台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职律师工作流程。
  二是注重培养,搭建公职律师学习实践平台 。鼓励并组织系统内现有备选公职律师参加律师协会、司法部门等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邀请市局法律顾问单位山东鑫仕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复议诉讼、行政强制、依法行政等方面专题讲座,更新法律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建立了“烟台市地税系统备选公职律师政策法律研讨微信群”,随时随地进行案例研讨、政策更新。定期召开备选公职律师座谈会,研究法律问题,讨论涉税案件,分享工作经验。积极为备选公职律师搭建实践平台,先后组织备选公职律师观摩法院公开审理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34人次,对2016年以来全市地税系统内的4起涉税复议案件及3起诉讼案件,探索推行了备选公职律师与外聘法律顾问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
  三是抓好统筹,多措并举提升依法治税能力。在人员管理上,明确要求将现有备选公职律师充实到法制机构和执法岗位上,有条件的单位在法制机构至少配备1名备选公职律师,为下步税务公职律师机构设置规范化常态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在组织保障上,由市局公职律师办公室协调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等相关科室,会同当地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公职律师的执业管理、资质管理、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并为公职律师在稽查办案、重大案件审理、复议应诉、税法宣传等方面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在后续培养上,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实践能力建设。一方面争取协调知名律师事务所和财税大专院校实现为备选公职律师举办专题讲座的常态化,培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去破解税收工作中的难题的能力。另一方面,由市地税局与市司法行政部门协调,适时安排系统内备选公职律师前往律所学习,协作办案,通过社会律师的传帮带持续提升备选公职律师的法律实务水平。同时,探索开展公职律师研习制度,即市局公职律师办公室每月确定一个税收法律难点,组织全市地税系统备选公职律师进行集中讨论,分别从法律难点问题的法律依据、执法风险、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将讨论结果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问题操作指引,供全市地税系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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