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地税局督察内审办公室四项举措实现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发布日期:2017-08-28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内部监督,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控税收执法风险,根据省、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地税系统日常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栖霞市地税局督察内审办公室积极开展各项执法督察工作,确保实现税收执法督察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部署。为确保执法督察工作顺利开展,栖霞市地税局多次召开工作会议,成立了日常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2017年栖霞市地税局日常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统一目标,抓早抓细抓实税收执法督察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督察工作质效。

  二是明确督察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在延续上半年执法大督察活动的基础上,增加了税收征管重点环节管理情况、内外部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的督察内容。督察内容既突出重点,又以点带面,特别是紧盯我局税收执法薄弱环节,认真开展执法督察,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结合各职能科室的实际工作需求,将执法督察的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的牵头落实部门,确定责任单位。

  三是创新督察措施,建立联动机制。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案头审查和现场实地核查、外查纳税人和内查地税干部执法行为相结合的方法,由责任单位在限期内就督察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同时,督察内审部门深入各责任单位,开展监督指导和个别抽查,通过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自查自纠、同步督察、抽查督察、情况反馈”的局面,力求查全、查深、查透,坚决杜绝查而不实、查而不深,确保督察效果和质量。

  四是严格落实整改,完善执法制度。坚持问题导向、以查促改、边查边改的原则,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台账,跟踪整改动态,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坚持查纠结合、纠建结合,及时纠正税收执法中存在的不当行为,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完善相关税收管理制度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度,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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